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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“痛经假” 六类工种女性可因例假公休2天


我打听:安徽要实施“痛经假”了,我们四川呢?

痛经是什么?万箭穿腹还是削骨搓皮,这感觉只有痛过的人才会懂。也只有痛过的人会在听到“痛经假”这一新词后,既为它的“体贴”拍手称快,又为它的“难实现”担忧。

前日,安徽省曝出最新消息,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“痛经假”,女职工可以通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用人单位申请“痛经假”。用人单位如违反规定,女职工可以依法举报。

这一消息刺激了四川的广大女性同胞,我们能实施“痛经假”吗?有“痛经假”的话该怎么休呢?

故事

痛经痛得卧床不起 却从没听说可休假

根据医学解释,有女性在生理期间,尤其是前两天,会出现痛经症状,如小腹胀痛、隐痛等,严重者可伴恶心呕吐、冷汗淋漓,甚至昏厥。

“我每个月例假都很痛。”今年31岁的任女士说,经期前两天她经常痛到卧床不起,“甚至要吃药打点滴。”80后鲁女士有同样感受,“痛经时什么也做不了,上班其实也是耗时间。”

《2015年中国女性生理健康白皮书》显示:中国有接近80%的女性伴有轻度及以上的痛经,其中超过14%的女性表示痛经对正常生活有影响。

尽管痛经对生活工作有明显影响,但任女士和鲁女士却从没享受过“痛经假”,任女士说;“实在痛得恼火时,就请半天事假或病假,从来没跟领导说过是痛经。”鲁女士也认为痛经是“说不出口”的请假理由。

现状

坐诊半天开1到2张证明 妇科医生称痛经假有必要

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贾小兰告诉记者,她每周有半天时间坐门诊,平均每次坐诊都要开出1到2张痛经诊断证明。

根据个体差异不同,以及每个人痛阈不同,痛经确实能成为无法忍受的病痛,由此贾小兰认为,“痛经假”有必要存在。但她补充说,对痛经疼痛程度的评判并没有客观标准,更没有仪器做鉴定,主要依据病人对病情的个人感知和个别生理表现,进而由医生判断其病情程度,“可能存在一些轻度疼痛的人也想开证明。”

观点

女职工:期待“痛经假”,但休假有顾虑

2月17日,记者对来自民营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国企、外企等近百名女性职工做了抽样调查,结果显示,因为个人隐私、害怕影响工作等原因,约四成的受访女职工并不打算享用“痛经假”。

“虽然我也期待‘痛经假’,毕竟这是对女性的关怀,但真有这个假我也不会休的。”来自成都高新区某建筑设计公司的唐数说,“影响工作,领导肯定会不高兴的。”

企业:

支持这样的规定,但执行难度大

“痛经假”涉及的另一主体方是企业,他们有何反应?“如果出台这样的规定,我们是会支持的。”位于成都的一五星级酒店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,她们公司的女性职工较多,实际工作中对在例假期间的同事已经有一定的照顾。

不过这位负责人认为“痛经假”执行难度较大,“痛经怎么证明呢?我们很难判断真实性。”

省人大代表:

用人成本增加,要为企业减压

四川省人大代表徐俊波表示,此类政策确实能够体现人文关怀,但是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,还需要考虑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压力,“带薪休假增加用工成本,如果企业压力过大,可能会出于经济考虑而不去雇佣女性职工。”

他说,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照顾的同时,还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成本的问题。“不能一味地把女性的福利成本加在用人单位身上,否则女性会更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。”徐俊波认为,需要从政策层面为企业减压。

规定

四川有“痛经假”六类工种可因例假公休2天

记者梳理发现,“痛经假”这一新词只是重新火起来。早在上世纪90年代,“痛经假”就有相关规定。在四川,“痛经假”也存在19年之久。根据1997年起实施的四川省贯彻实施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办法【川劳职安[1997]5号】,规定从事《体力劳动强度分级》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;高处作业分级》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作业;低于5摄氏度的低温作业;未加温的冷水作业;野外、流动作业;和伴有强烈震动的作业等六类工种的女职工,在月经期间,应暂时调离原工作岗位,安排其它工作;不能调离的,应给予2天公假。也就是说,上述六类工种的女性在四川可以因例假公休2天。

尽管如此,因为该规定不是强制要求,“痛经假”在四川并没有成为普遍认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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